6月27日上午,《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1日起,《标准》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标准》要求,我省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0年,高于国家标准5年。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目前所执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中,质量要求是普遍性的基础要求,海南地理气候特殊,具有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暴雨、多台风的特点,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高标准防水设防。同时,建筑防水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对防水设防理念的认知不到位,在设计、施工、材料选择和使用维护上没有形成整体,容易产生矛盾。
为解决这一问题,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国内比较权威的防水领军企业多次调研,针对海南省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暴雨、多台风和地下水丰富的地理气候特点,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
据了解,《标准》首先提升了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质量要求,将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年限定位在不少于10年;作为地方标准必须体现明确的海南地方特色,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细化和提升;同时,围绕不低于10年的目标定位和海南突出的地方特色的要求,明确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功能保证、设防可靠、防排结合、构造合理、用材优选、绿色环保”;此外,在《标准》中适当的提一些管理要求,加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设计包括施工作业队伍的专业性。